各科室:

  为更有效地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在科技创新中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充分对接全球科技资源,参与国际前沿科技竞争与合作,承接海外高水平科技成果在京落地,为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高精尖”经济结构、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持续加强我市国际科技合作条件和能力建设,北京市科委将启动今年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征集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本年度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符合国合基地申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进行申报。

  请认真对照《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附件2)。

  二、认定标准

1.合作方向。所属领域和所处位置须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需求、产业领域和空间布局。

2.合作条件。申报单位须具备充足的国际合作资金、通畅的对外合作渠道和国际化的人才团队。

3.合作模式。与外方的合作机制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可复制性的将优先予以认定。

4.合作成效。通过国际合作取得重要研究进展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将优先予以认定。

  三、评审安排

1.评价指标。在具体评审中按国际合作的方向性、模式创新性、合作资金、合作渠道、人才团队、合作成效等6个方面进行评价。

2.评审分组。根据国合基地申报情况,原则上按申报基地的类型、申报单位开展合作所属的领域进行分组。

3.评审专家。北京市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答辩考查,从科技、合作、金融、人才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四、申报时间

  有意申报者请于2017922日(周五)前,将《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附件2)一式七份,经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iwei_shen@126.com

  联系人:科技处沈佚葳

  联系电话:6636

 

  附件:

1、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doc

2、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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