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第一批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金拨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一批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公示,公示期7天。现将项目资金拨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17823日至91324:00
(二)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17823日至914
市商务委材料收取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 13:30-17:00,其它12个区请按各区安排时间报送。

 (项目计划获得批复的单位在申报系统上提交申请后直接报送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部门及地点
(一)工商注册地在东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房山区、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朝阳区及顺义区的企业请将资金拨付书面材料报送到所属区商务部门。 
(二)工商注册地在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延庆区、通州区、西城区的企业及以下表格中12家企业书面材料受理地点为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713房间(电话87211880   87211882   87211032   87211005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区

1

罗森伯格亚太电子有限公司

顺义区

2

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昌平区

3

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朝阳区

4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朝阳区

5

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东城区

6

中国机床销售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丰台区

7

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海淀区

8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海淀区

9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海淀区

1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海淀区

11

普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海淀区

12

北京信达方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海淀区

 三、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分开装订,加盖公章)
(一)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的“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二)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参见首页重要通知-北京市-申报指南(20177更新)第九项各支持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第15页)
(三)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四)“双自主”企业需提供国际及国内商标注册证书、国际及国内专利证书或中华老字号(三者之一)等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
登录北京市商务委官网 www.bjcoc.gov.cn点击首页下方“业务专题”中“北京市外贸稳增长”,再点击“外贸企业信息库”进入外贸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各区商务部门确认后方可打印。
(六)项目单位承诺书(见申报指南第十二项)。
 申报材料邮寄无效,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或各区商务部门联系。如遇网络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4008863200

商务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东城区商务委

永定门内东街中里13号崇文商务大厦315房间

67079135

海淀区商务委

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417房间

88498357

丰台区商务委

丰台区东安街三条六号1号楼409

63837580

石景山区商务委

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17号楼125号窗口

68865178

68862120

门头沟区商务委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对外贸易发展科

69834494

昌平区商务委

昌平区昌平镇南环路55317房间

69711145

房山区商务委

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C708房间

81312971

平谷区商务委

平谷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二层商务委窗口

89988293

密云区商务委

密云县檀西路21101房间

89089311

怀柔区商务委

怀柔区怀柔区迎宾中路21

69642877

朝阳区商务委

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阳投资服务大厅1层北厅24窗口

84681126

顺义区商务委

顺义区站前街顺鑫国际商务中心

6944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