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珠科贸信字〔2011〕1095号)和《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暂行)》(珠科工贸信〔2013〕1149号),为鼓励和引导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研究启动2016年度香洲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区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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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

(一)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2、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带动作用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项目;
3、以创业促就业,大学生、研究生(包括海外留学生)在高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等注册创办企业的自主创新项目。



(二)项目优先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2、生物医药;3、新材料;4、光机电一体化;5、资源与环境;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7、新能源汽车;8、现代农业。具体可参见科技部编制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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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自主研发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目前尚未形成规模销售;

    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申报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商事登记在珠海市香洲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香洲区辖区内国税登记注册;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3、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5、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不支持的对象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已承担国家、省和市创新基金(资金)项目尚未验收的,其承担企业的新项目。

    获得我局资金支持过的项目;

    《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项目执行期及申报附件材料

1、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可从2016年6月1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


2、申报附件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必备);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以后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验资报告、2015年度会计报表)(必备);

    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项目技术相关佐证材料(如,能说明技术创新性的有关技术文件、产品鉴定、检验、检测报告等);

    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新药研发项目需获得临床批件(或申请临床批件所需的相关实验报告);

    项目如涉及废水、废气、固废排放,提供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证明;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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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1、区创新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请企业须登录香洲区资金申报系统http://202.105.183.171:10000/Admin/Manage/corpLogin填报项目申请资料。

2、注册。已注册的企业继续使用原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企业需先在系统上注册,区科工信局审核通过后,再以申报人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进行资金申报。


3、申报。企业申报人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经企业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后提交。申报企业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完整,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到香洲区资金申报系统后,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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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受理及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17时。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   


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10日17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材料须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并签字盖章,按照顺序(先申报表后附件辅助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


 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地址:翠景路99号香洲区政府大楼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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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区科工信局科技室  

联系人:易聪

电话:2516035、13652248870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科技部《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创新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区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