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我市商会协会等经济类社会组织作用,激发企业和社会活力,我市启动2016年度社会组织专项扶持活动。本年度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以资助项目的形式对符合条件并通过竞争性评审的项目实施扶持。
  申报资格方面,凡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并在申报专项资金前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年检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协会(商会)、镇区商会、异地商会、青年企业家相关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申报。
  据悉,截至今年3月,全市已在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003个,其中社会团体54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61个。为加大对这些社会组织的扶持发展力度,2012年,市政府批准我市设立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2016年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将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部署,重点资助经济类社会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建设类、服务会员企业类、服务企业家培养成长类、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类及企业有助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金额原则上为该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50%,具体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决定。
  ■申报时间:4月1日至22日
  ■登录:中山市民政信息网 (http://www.zsmz.gov.cn)查看申报流程所需资料等,下载并填写申报材料后于规定时间内把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民政局三楼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8267801余小姐(来源:中山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