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9〕3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本年度我市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

2019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将继续深入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一是聚焦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和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在集成电路、5G通信、智能制造等领域,培育打造优势明显的产业创新集群。二是促进产业中高端攀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重点支持产业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形成一批高附加值核心单元、关键材料、重大整机等标志性战略产品。三是突出重点项目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着眼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目标,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原创性强、投入产出高的重点创新项目,促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助推高新区创新发展。突出高新区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阵地,瞄准形成“一区一战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集成资源联动推进,支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

二、组织方式及申报要求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产业核心技术创新(A类)、省地联合招标(B类)和自主创新后补助(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

    1.申报项目须符合省厅《通知》中规定的企业和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其中,产业核心技术创新(A类)项目中,重点专项项目由各区(园区)根据指南要求,围绕重点方向有针对性地组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进行申报;专题项目实行择优推荐。省地联合招标(B类)项目,由省科技厅与国家级高新区等地方共同组织,相关要求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标的为准。自主创新后补助(C类)项目由各区(园区)科技局围绕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包括: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集群、工程机械集群、物联网集群、高端纺织集群、前沿新材料集群、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集群、集成电路集群、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集群、高端装备集群、节能环保集群、核心信息技术集群、汽车及零部件集群、信息显示集群进行组织申报,各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我市均择优推荐1项。项目采取预申报方式,由企业填写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自主创新后补助(C类)项目预报表(详见附件1),通过预审后企业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

    2.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区(园区)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受理工作,符合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各区(园区)科技局要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认真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协调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审查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有不良社会信用的不予推荐。其中高新园区推荐项目须在本区域内公示,出具推荐公函确认企业属于其管理范畴后,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对企业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3.申报企业、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省厅已明确,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领会《通知》精神,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4.今年项目申报类型、申报条件及要求较往年有较大变化,请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省厅项目申报通知精神。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执行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

    三、注意事项

    1.本年度产业核心技术创新(A类)专题项目省厅实行限额申报,产业核心技术创新(A类)重点专项项目和自主创新后补助(C类)项目实行择优推荐。南京市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3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市科委A118、A119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

3. 产业核心技术创新(A类)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4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产业核心技术创新(A类)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自主创新后补助(C类)预报材料(一式七份),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正式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内容,两者须完全一致。报送地址仍为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市科委A118、A119窗口。

4.本年度产业核心技术创新A类项目的申报材料均须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须先注册用户名才可以正式填报,填报前请详细阅读申报系统有关要求及说明。

5. 省地联合招标(B类)项目报送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

 

联 系 人: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申  辰 68505119

              市科技局条件成果处     刘  宏 68786256

                                 

    附件:

1.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9〕33号)(略)(可

从南京市科委网站www.njkj.gov.cn或省科技厅网站

www.jstd.gov.cn下载)

2.2019年省成果转化(产业核心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略)

(可从南京市科委网站www.njkj.gov.cn或省科技厅网站

www.jstd.gov.cn下载)

3.2019年南京市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4.2019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自主创新后补助(C类)

项目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