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苏淮高新区、淮安生态文旅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安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淮政办发 [2013]154号)文件要求,现将推荐申报2018年度市科技创新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有明确的科技项目创新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升级的计划或方案;

3、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要求

1、凡符合科技创新券资助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区)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盖章后的《申请科技创新券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一式两份。

2、县(区)科技局会同县(区)财政局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填报《申请科技创新券企业汇总表》,并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将《申请科技创新券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申请科技创新券企业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创新券营运管理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

3、申请创新券金额分为:5、10、20万元,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审核推荐。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


淮安市创新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