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本级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舟科计〔2017〕38号)相关要求,自2018年起市本级创新券将实行每月兑现制度,具体兑现工作将另行通知。根据工作安排,现我局将开展2017年1-12月市本级创新券集中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对象
1. 2017年度为舟山市本级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并已经在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成功使用创新券的各类科研院所、高校、检测机构等载体。
2. 2017年度委托省外载体开展相关服务并已经在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成功使用创新券的各类市本级企业。
二、兑现需提交纸质资料
1.《舟山市本级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一份;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 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一份;
4. 检测报告或者技术服务成果证明复印件一份;
5. 企业自付资金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复印件一份;
6. 企业自付资金银行凭证复印件一份;
7. 根据合同协议中创新券使用部分的金额,需向舟山市科技局开具发票(如委托省外载体的,则需提供省外载体开具给企业的全额发票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公章,同时上传至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系统中)
三、受理日期
请各载体或企业将资料于2018年1月24日前交至舟山市科技局计划管理处 (市行政中心东一号楼1209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计划管理处 章耀,电话:0580-2280780。
附件:舟山市本级2017年度创新券兑现申请
附件:
舟科计〔2018〕3号-舟山市科技局关于开展舟山市本级2017年度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