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才与产业的结合、创新与创业的结合,根据《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和《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5〕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评审设立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市“228”产业创新团队)。现就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数量

  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置总数50个左右,重点围绕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应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设置。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生产实力,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优秀创新人才队伍;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科研条件,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2.创新团队申报的创新项目。技术上具有先进性,能够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或处于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对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促进作用。属基础理论性、事业性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3.创新团队的组建要求

  (一)创新团队由申报单位主导组建,一般由1名带头人和5名左右核心成员组成,其中本单位科研人员不少于一半;

  (二)鼓励设立单位引进、集聚驻肥高校院所及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创新团队;

  (三)组建的创新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团队成员应能力互补,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其中三分之二,并需明确1人协助带头人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四)团队申报时应组建完成并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4.选聘团队带头人的要求

  (一)一般应从本单位技术骨干中选聘;本单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从持有本单位股权的国内外专家中选聘,或从与本单位有长期产学研合作关系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中选聘。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造诣深、创新能力强。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技术水平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公认度。

  (三)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或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才办。

  2.目前设有省“115”、市“228”产业创新团队且未达到设立期限的单位,此次不再申报。已担任过省“115”、市“228”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的,不再作为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3.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申请表》后可附重要证明材料,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总共不超过40页。

  《申请表》附件重要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企业资质材料;(2)企业科研实力和科研成果材料;(3)申报的创新项目预研有关材料;(4)团队带头人有关材料(身份、学历学位、职称、成果业绩等);(5)团队核心成员有关材料;(6)团队组建有关材料(如聘书、合同或协议、结构分析等);(7)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需报送的纸质版材料为:《申请表》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6份,《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各主管部门填写,加盖公章);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为:《申请表》,《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简况表》,《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上材料均由县(市)区、开发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于9月10日前报市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5.做好申报工作是深入实施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有序推进。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合肥先锋网(http://www.hfxf.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杨 阳;联系电话:63537424;传真:63537406。

  E-mail:ahhfrcb@163.com。

  附件:

  1.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

  2.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简况表

  3.2017年庐州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