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申报2017年度首批天津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集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的通知》(工信部信〔2013317号)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工信部规〔2016333号)的有关工作部署,为逐步普及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动企业组织管理模式创新,进一步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2017年我市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是推动两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和抓手,也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工作。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可使企业系统地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两化融合过程管理机制,依据战略目标需求规定两化融合相关过程,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理念从技术导向向管理变革、组织优化、战略管控转变,发展目标从技术应用向能力提升转变,运营模式从传统的粗放型模式向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精细化模式转变,推进主体从信息化部门向全员参与转变,一批贯标试点企业在精益管理、风险管控、供应链协同、市场快速响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已初步显现。

二、推荐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3.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1.贯标试点企业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负责推荐,企业只能通过区或集团一个渠道申报。

2.申请企业须通过天津市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开展自评估(tjpg.cspiii.com),评估结果作为试点申报的重要参考。

3.申请企业请按附件要求认真编制申请材料

4. 申报材料包括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表、企业两化融合现状文字材料和企业两化融合管理现状文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等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证明材料。

5.请各主管单位负责初审,于20161215日前将推荐表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18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申请材料左侧装订,不得用拉杆夹、长尾夹装订。

6. 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我委将从申报企业中遴选一批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并择优推荐国家贯标试点企业。同时,我委将对列入试点的企业加强贯标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财〔201615号)统筹给予资金支持,优先支持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的企业申报国家及市级的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和评优评先。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并对其贯标评定工作研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附件: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处 戴顺;

   联系电话:8360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