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6年芙蓉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芙政办发〔2016〕32号)及《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芙政办发〔2016〕33号)文件要求,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引领,服务经济”的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一、申报原则
2016年芙蓉区科技计划项目按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进行申报。
二、主要支持方向
(一)产业项目
(1)科技成果孵化项目。支持区辖科技型企业,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而开展的科技成果创新、孵化和转化的系列技术创新研究与开发项目。
(2)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项目。支持在我区转化的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的中试和经过中试后开始进入产业化的项目。
(3)科交会对接产学研合作项目。择优支持2014、2015年“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签约项目,确保签约项目落地,实现成果转化,产生良好效果。
(4)专利产业化项目。择优支持在我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实现专利产业化的企业。
(5)中小微科技企业发展项目。培育和支持一批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管理和创新机制,加大研发投入,积极申报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6)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硬件设施建设,鼓励完善平台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功能,支持信息咨询中心、传媒资讯中心、数字资源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二)科普项目
(1)科技与社会发展
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高端创新资源,开展科技信息推广应用和创新方法培训等科技创新活动,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活动及服务体系建设。
(2)公众科学素质建设
支持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开展的各类主题、特色科普活动、基础科普设施建设。特别是围绕公众需求开展的基层特色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社区科普基础设施、青少年校内外科普阵地、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以及青少年科技教育培训、科技竞赛活动等。
(3)大众传播及资源开发与共享
支持科普信息化应用推广、科普资源的开发与整合,提高全区科普资源开发共享水平。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设计、集成开发等,科普场馆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开发、科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科普小册、科普动漫、科普微电影及新媒体科普资源开发。
三、优先支持、限定支持或不予支持的类别
(一)产业项目
1、优先支持的类别
(1)高新技术企业及本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
(2)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
(3)科技服务龙头企业;
(4)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书记办公会、区长办公会明确的需要给予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
2、限定支持或不予支持的类别
(1)正在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在项目验收通过之前原则上不接受新项目申报;
(2)已立项项目在未取得重大进展时不接受同一项目申报;
(3)已立项到期未验收的,原则上不接受该项目单位、项目承担人申报的新项目;
(4)六年内,企业已获得三次(含三次)以上科技资金支持仍未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原则上不接受该企业新的项目申报;
(5)同一单位原则上每两年以上(含两年)立项支持一个项目。
(二)科普项目
1、优先支持的类别
(1)创建国家、省、市科普示范社区的单位;
(2)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特色科普品牌活动单位或场馆等;
(3)优先支持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书记办公会、区长办公会明确的需要给予科普经费支持的项目。
2、限定支持或不予支持的类别
(1)正在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在项目未验收之前原则上不接受新项目申报;
(2)已立项到期未验收的,原则上不接受该项目单位、项目承担人申报的新项目;
(3)上年度区级立项支持力度较大的重点项目要求有关单位配套而没有配套支持或配套不到位的项目,对其单位申报的新项目,将不予支持或减小支持力度;
(4)同一单位原则上每两年以上(含两年)立项支持一个项目(连续三年创建市、省、国家科普示范社区的单位除外)。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1、产业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满1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中小科技型企业(登记在隆平园企业除外);
(2)须为我区统计报表单位;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省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鉴定、认可的科技成果、专利或先进技术;
(4)拟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在我区应用和产业化,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项目申报单位当年在芙蓉区缴纳的税金金额不低于10万元(以芙蓉区国税局、芙蓉区地税局提供的票据为准)。
2、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先进入“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218.77.119.11:8081/FrPrjDeclare/login.do)”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注意:请按照提示必须将所有资料填写完整,否则为无效注册,无法成功注册),按照申报项目所属的计划类别,填报《长沙市芙蓉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重点项目还需填写《长沙市芙蓉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报告》)。
(2)从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上下载PDF格式申报内容,按A4纸张尺寸打印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连同《长沙市芙蓉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指明的有关附件材料的纸质文档无线胶装一套,报送至相关推荐单位。
(3)各推荐单位在申报时段内对收到的项目进行筛选,签署推荐意见,并将入选项目在“芙蓉区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确认推荐。同时将所推荐项目的纸质材料一次性报送到芙蓉区科技局,无推荐单位的项目申报原则上不直接受理。原有推荐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3、申报时间及受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相关资料及时交区科技局计财科,联系人:王珊珊(区政府大楼928房),联系电话:84683302。
长沙市芙蓉区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