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方向
珠三角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产业、优势传统产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粤东西北地区支持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投入额的40%。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2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升级方向。
2.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且未获得过省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3.项目在2014年-2016年实施,申报截止日半个月前已经地级以上市和省财政直管县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验收,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4、建筑类企业技术中心不安排本专项。
3支持范畴
1、对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建设;
2、对我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3、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平台建设;
4、系统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基础设施建设;
5、本专题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实施。专项资金以事后补助方式,支持已完工并验收项目,限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