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设备事前奖励)资金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并进行项目申报。
二、已获得省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此次申报。
三、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09、83757014,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10月14日开始,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10月23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合作处)。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2):
(一)企业申报流程(10月14日-10月22日):
1、系统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网上填报:由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待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需企业管理员提交系统受理,进入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
申报系统于10月14日上午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10月18日晚上24时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材料提交:企业须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10月14日-10月23日):
1、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18日,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进行实名认证、申报材料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的企业提交纸质材料,于10月22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申报材料,须在10月22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须在10月23日前正式行文推荐,并将带水印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合作处),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扫描上传书面推荐文件。
四、项目通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如企业确定可以在2019年11月1日前通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可先进行项目申报。
附件:
1.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设备事前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
2-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区用户操作手册.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