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经济发展部门,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经济科技信息局、经贸办,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便函〔2019307 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东工信函〔2019707要求及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特制定《东莞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管理工作指南》(下文简称《工作指南》),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园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工作指南》要求,对已提交入库登记的项目做好指导协助工作。

二、请提交了入库登记的相关企业按照《工作指南》要求,于20199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及其电子版,项目申报书编制格式、报送数量及装订要求详见附件第五点(有关程序中的企业申报),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dgetb_xxcy@dg.gov.cn

附件:东莞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管理工作指南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管理工作指南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