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服务外包企业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

(二)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海淀区且依法经营纳税;

(三)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四)在北京市商务局进行合同备案登记;

(五)依法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六)企业、单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表。

(七)与海淀区签订服务外包示范区共建协议。

 

申报条件及所需材料

骨干型服务外包企业增长奖励。

1.申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上述服务外包企业资格;

(2)与海淀区商务局、海淀服务外包企业协会签订承诺增长的共建协议,承诺增加高端业务比重,提升人均产值;

(3)2018年离岸外包收入1500万美元(含)以上,且同比有增长。

2.支持标准

经考核,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3.所需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海淀区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申报该项资金的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事项:2018年企业离岸外包收入及增幅(离岸外包收入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登记数据为准)

(5)申报单位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审核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办法》及本申报指南的规定,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海淀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企业协会。由协会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二)企业需经由入选政府采购且注册在海淀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名单可在海淀区财政局网站“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平台”上查询)

(三)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统一的申报表格样式,在区政府支持企业专项资金统一申报平台上申报,并根据相关要求向各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四)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及监督管理,按照《关于支持自主创新核心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需纸质文档一式一份(A4纸型,书式装订),报送后不予退回;

(二)企业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时间:4月29日至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时间以“1+4”政策平台公布为准,http://www.zhongguancun.com.cn/)

(三)未尽事宜请参照《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四)受理单位:海淀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企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1号楼(信息中心)C座一层101室

联系电话:83057920;

商务局咨询电话:88496573

(五)海淀区商务局对本年度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