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朝阳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作用,鼓励京津冀三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资源与朝阳区区域发展需求的有机结合和协同创新,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朝科文【2016】2号)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应为朝阳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地区办事处)、区域范围内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坐落在京津冀区域范围内独立法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两方。
2、对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成员单位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二、项目支持方向
1、服务于区域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由创新型企业主导,高新技术、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等区域发展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标准等的研发攻关;
3、服务于区域委办局、街乡社区、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示范应用、决策咨询、人才培养等。
4、聚焦区域重点产业、行业发展的主题活动。
三、项目支持方式
协同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主题活动类项目可由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独立或与区内单位、其它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其它类别的项目由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牵头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经费直接拨付给项目牵头单位。注册地址位于朝阳区辖区范围外的高校、科研院所只能申报与区内单位合作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方向第4项主题活动类项目采取后补贴方式。具体申报资金额度及预算编制等可参照《北京市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朝科文【2016】2号)的相关规定。
四、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联盟成员单位项目申报需由课题组向所在高校、院所科技(研)管理部门备案。
项目材料报送地点:朝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朝阳区政府中楼511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周迎辉 林鹏
联系电话:65099683 65099827
邮箱:lmmsc2013@126.com
注:2019年1月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将列入2019年度项目专家评审及立项支持范围,之后递交申报材料的项目将列入项目储备库,参加下一年度的项目专家评审。
五、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若申报主题活动类项目,提交《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主题活动类)》;
2、合作项目各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或合作意向书;
3、企业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
4、企业申报单位近两年年度财务年审报告;
5、技术研发、成果转化项目的前期专利成果证明、查新报告等有助于证明项目技术创新性的材料;
6、项目配套经费来源说明;
7、其它有助于项目立项的证明材料。《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或《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主题活动类)》填写完成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左侧胶装成册,经项目申报各方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上述指定地点。
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秘书处(区科委)
附件:
附件1:《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2:《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活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