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2021年)》(长科发[2017]8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长春市域内(含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注册,2018年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18年7月2日前已申请的企业不需再次申请)。

二、支持方式

对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资金支持(列入2019年科技发展计划)。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长春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h.ccxtcx.com),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至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属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长春市科技局,由长春市科技局高新处负责受理审查。

(二)纸件报送

网上申报通过长春市科技局高新处受理审查后,申报企业须在三日内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表》(在线打印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左侧胶订成册,一式两份,由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报送长春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至时间:2018年11月28日

(二)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三)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纸件时间:2018年12月5日

五、联系方式

负责处室:长春市科技局高新处(市政府1448房间)

联 系 人:高陆威

联系电话:88777273

申报咨询QQ群:99348748

网上申报平台技术咨询:88985878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