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工业专项(第二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经信局,各重点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强化技术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市工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1、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支持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项目;
2、中小企业专项:重点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类项目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类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各专项资金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见附申报指南。
2、申报企业须在本市注册,依法生产经营。
3、对已申报、获得中央、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
1、企业登陆网站后,提出项目入库申请,其中,各县(市)区(园区)项目由科经信局(产业发展局)负责初审;中央、省、市属大中型企业项目由市经信委直接审核入库(网址http://222.243.128.14:8081/xtprj)。
2、项目申报入库后,企业在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中提出专项资金申请。
3、各专项资金项目经市经信委组织审核后,再按程序审定。
四、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9日至20日。
附件1:2018年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18年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1
2018年度市技术改造专项引导资金
(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一)围绕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重点支持工业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项目。
(二)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明确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在本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及法定的生产经营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项目备案等手续。
3、申报项目必须开工建设,且项目资金落实较好。
4、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具体的实施内容、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5、申报的项目一般不重复享受中央、省、市财政支持的专项资金。
6、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三、项目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国税、地税登记证扫描件以及其他法定要求的证照扫描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经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
4、项目有关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
5、项目需附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清单;
6、其他相关的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的证明资料,企业的高新技术、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的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书等)。
四、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受理科室:投资规划科
联系人:简中玉 联系电话:0731-58570256
电子邮箱:xtjwjgk@163.com
附件2
2018年度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类项目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类项目。
1.促进中小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生产线技术改造以及设备购置,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和“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在2018年开工建设或在2017年建成未获得过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
2.中小企业服务类项目
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中小企业培训、产融对接、管理咨询、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小企业“上云”等公共服务活动。
二、申报条件
1、在湘潭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类项目已开工建设,且项目资金落实较好,建设期不超过2年;
4、同一项目一般不重复享受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转型升级类项目;
5、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三、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详见申报系统模板);
2、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经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证明;
4、项目有关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
5、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清单和付款发票。
四、申报方式
此次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湘潭市经信委项目库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222.243.128.14:8081/xtprj,未注册的需先注册),进入项目申报系统选择中小微企业项目,然后分别进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类项目”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类项目”子类,再按系统要求分别填报相关项目申报表,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和有关附件,完成网上申报。
五、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科室:中小企业办公室
联系人:胡盛贵
联系电话:58570556
邮 箱:xtzxb618@163.com
附件: 2018年度市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