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怀政发〔2016〕15号)、《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及怀柔区促进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怀科发〔2017〕12号),现组织资金申报工作。

  怀柔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支持资金,请申报企业按照附件一至附件四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怀柔区促进纳米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按照附件五至附件七的相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需要整页打印或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申报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30日(雁栖经济开发区所属企业申请需经开发区管委会出示意见,镇乡所属企业申请需经镇乡政府出示意见),各相关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区科委。

  联系人:苟幸男             联系电话:69624005

  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附件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