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以及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有关要求,为全力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进一步突出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激活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现启动信阳市创新应用专项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创新应用专项主要采取市级统筹、市县联动、自主实施的方式,按照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依托优势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联合省内外优势创新力量组织实施,着力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快形成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示范面,打造具备特色的地方科技创新名片。
二、项目领域
本次征集项目重点围绕5大主导产业、12个重点产业和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产业,以及我市地方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信阳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对创新应用专项的有关规定等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能够快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信阳市境内注册一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7年9月31日前)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建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研发平台,或被认定为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载体。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具备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省内外优势创新力量组织实施,着力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和经费筹措能力;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申请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信阳”黑名单;符合我市项目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四)项目承担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合作基础,具备实现项目产业化的能力。
(五)项目考核指标突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经济社会效益和产业带动能力提升,总体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应明确、量化、可评估。
(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企业(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及以上财政支持重大科技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七)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
(八)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合作单位性质、属地不限。承担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任务分工、考核方式、经费拨付、知识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等内容。
(九)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四、组织方式
(一)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区)、管理(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财政部门(市直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报送;其中高校、科研院所限报2项。
(二)各县(区)、管理(开发)区推荐项目要优中选优,对于列入县(区)、管理(开发)区2018年度科技计划并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以及2018年评审立项、列入2019年度计划拟给予经费支持的项目,将优先支持;
(三)对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将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对企业承担的项目原则上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可事前拨付一定的启动经费。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信阳市创新应用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信阳市创新应用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见附件2)。
(二)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上年度企业财务年报审计报告。
六、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1月9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报送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香格里拉1号写字楼11楼。
项目咨询:高新技术领域 8093680,农业领域8093690,社会发展领域 8093679 科技合作领域 8093676
申报咨询:市科技局计划科 8093688
附件:1、信阳市创新应用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2、信阳市创新应用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