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杭科合〔2018〕8号杭财教会〔2018〕42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杭州市科技创新券补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各区、县(市)科技局和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二、支持范围

1.区、县(市)科技局按照《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发放、使用和兑现的企业券,按兑现总额给予不超过40%比例的补助。

2.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开展科技服务等,给予10%的创新券补助。

三、有关要求

1. 各区、县(市)科技局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创新券政策,积极推广创新券使用。

2.各区、县(市)科技局要在9月底前完成创新券补助兑现工作,并将兑现资金文件报市科委。

3.市级平台和市级载体要及时完成所服务企业的合同登记;市级平台要做好年度的总结和备案工作,填报《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和相关附件。

4.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做好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审核市级平台提交的所服务企业的创新券申请兑现有关资料,并查验原件。

四、所需材料

各区、县(市)科技局请于9月30日前将创新券推广情况汇总表(盖章)及创新券兑现资金发放文件各一份提交到市科委科技合作处。

创新平台创新券补助申请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各创新服务平台请于8月15日前将《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黄姑山路40号)。

联系人:周美琴    87759145

姚广稀    87060795

 箱:425653127@qq.com

附件:1.区、县(市)创新券推广情况汇总表

2.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情况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