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加快推进海淀区制造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转型,助力高精尖产业优化升级,现根据《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号),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发布2018年度海淀区智能制造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1.支持数字化和智能绿色工厂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包括离散型制造和流程型制造,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2.支持网络协同制造,建设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实现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二、申报对象

  1.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在海淀园纳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支持范围1的企业需自己拥有工厂,可在外地生产,但产值、收入、税收等需纳入海淀统计,代加工不属于支持范围。

  三、支持措施

  1.符合支持范围1的,根据实际投入费用,按照最高30%的比例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

  2.符合支持范围2的,根据实际投入费用和服务效果,按照最高30%的比例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应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完成,费用须是2017年1月1日-2018年7月31日之间发生的。

  2.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企业需登录统一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平台入口:zxzj.zhsp.gov.cn。

  企业通过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注册信息,按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平台,选择“在线申报”栏目,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应报送的材料包括:

  1.《海淀区智能制造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2018年度)》(分别见附件1、2);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

  3.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与申请书中“2017年实际支出费用”顺序、内容对应一致的发票复印件、合同或协议等;

  6.承诺书(见附件3);

  7.其它有关材料(如:信用报告、项目效果材料、相关资质证明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通过部门预审的申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从网上申报系统导出打印,连同附件材料,按A4纸型胶装,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项目申请书、附件目录、附件材料,各部分用彩页分开,封面、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合同、票据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交至海淀招商大厦。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7月23日-8月17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单位:海淀园企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人:郑雪,王瑞杰

  联系电话:88497185,88498679

  受理地址:海淀招商大厦西517室、西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