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对总投资500万元、设备投资100万元(含税)以上,纳入年度工业投资导向计划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凡当年新增设备投资,按8%比例(军民融合项目按10%比例)给予奖励。

2、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的备案、建设时间等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总投资(含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相关的附件资料等;

2)项目资金证明材料。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和项目贷款协议,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及结息单等资料;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含购置设备的合同、发票及安装图片等)。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投资科   联系人:邢光才,电话:2835030

二、工业企业规模扩张项目

(一)工业企业上台阶项目

1、申报条件

现价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市统计部门确认(盖章)的产值完成情况证明;

C、所属县(区)经信委(经发局)确认证明材料。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运行处   联系人:王骏,电话:2830248

(二)新进规模项目

1、申报条件

2017年新入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纳税申报表;

C、承诺书(加盖公章)。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运行处   联系人:王骏,电话:2830248

(三)“小巨人”企业

1、申报条件

2017年度希望工程“小巨人”企业考核综合排序前5名的企业

2、申报材料

2017年度综合排序前5名的“小巨人”企业(以市经信委铜经信中小企〔201887号关于公布2017年中小企业希望工程“小巨人”企业综合排序前五名企业名单的通知为准)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丁静,电话:2824876

(四)“专精特新”企业

1、申报条件

获认定的2017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申报材料

获认定的2017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以市经信委铜经信中小企〔2018〕126号文件为准)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丁静,电话:2824876

三、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两化、军民融合

(一)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新产品和省工业精品。

2、申报材料

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新产品、省工业精品的认定文件及运行评估文件。

3、受理单位、联系人电话

市经信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联系人:钱静,电话:2832838

(二)智能制造项目

1、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新认定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生产线)。

2)申报材料

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生产线)的认定文件。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联系人:钱静,电话:2832838

2、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1)申报条件

投入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机器换人(工业机器人或机械手≥3个自由度)或智能装备及其系统集成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市产机器人或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和产品智能化研制项目。

2)申报材料

A、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及实施情况,项目投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B、有关项目资金投入等有关附件材料。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联系人:钱静,电话:2832838

(三)军民融合发展项目

1、申报条件

2017年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企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徽省质量奖企业、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金奖企业。

2、申报材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安徽省质量奖、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认定文件或证书。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联系人:钱静,电话:2832838

(四)管理创新项目

1、市级工业企业管理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各县(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对照《铜陵市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评价细则》组织初评,将初评得分80分以上的报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考评。

2)申报材料

A、申报企业相关文件、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在组织机构、品牌培育、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及社B、会责任等方面管理落实情况的相关附件资料;

C、企业在高新技术应用与开发、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领域取得的专项成果。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企业科 联系人:余永安,电话:2863153

2、省级工业企业管理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2017年新认定的省级工业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2017年省级工业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文件。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企业科 联系人:余永安,电话:2863153

(五)标准化项目

1、省级标准化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2017年度公布的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A、承诺书,申请资金奖补的报告,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汇总表;

B、省经信委公布的上一年度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的文件。

3)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市经信委行业规划科 联系人:崔来斌,电话:2877474

2、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1)申报条件

申报的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申报的国家(行业)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两类标准文本的发布时间均为2017年度的。

2)申报材料

A、申报国际标准奖补的企业提供国际标准提案和国际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

B、申报国家(行业)标准奖补的企业提供标准的立项文件、发布公告(或备案文件)、标准正式文本;

C、申报企业名称和标准文本编制企业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提供注册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D、承诺书,申请资金奖补的报告,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汇总表。

3)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市经信委行业规划科  联系人:崔来斌,电话:2877474

(六)企业信息化项目

1、申报条件
2017
年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用于企业产品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管控、营销服务等环节的各类工业软件系统应用及系统集成项目。

2、申报材料
A
、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及实施情况、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经济效益等(相关系统截图);

B、项目资金投入证明材料(软件和配套硬件资金投入正式发票);

C、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受理单位、联系人电话
市经信委信息化科 联系人:李宏元,电话:2830468

(七)促进两化深度融合项目

1、申报条件

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企业。

2、申报材料
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企业的认定文件。

3、受理单位、联系人电话
市经信委信息化科 联系人:李宏元,电话:2830468

(八)扶持软件企业发展项目

1、申报条件

12017年软件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相应标准;

2)在省经信委软件统计直报系统中正常填报企业。

2、申报材料

A、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软件产品开发、应用及效益情况;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D、申报软件著作权奖励的企业,需提供企业2017年度获得国家版权局认定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E、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两项奖励企业不重复享受。

3、受理单位、联系人电话
市经信委信息化科 联系人:李宏元,电话:2830468

四、推进工业绿色制造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2017年度已建设完成的年节能量300吨标煤及以上的工业节能项目(包括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其他行业节能示范项目。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技术工艺、节能措施、节能效果等;

B、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4)项目主要投资发票;

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文件资料,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6)项目节能量测算报告;

7)项目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节能办 联系人:肖本超 电话:2833129

(二)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1、申报条件

2017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

2、申报资料

A、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项目的经济和环境效益等;’

B、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批复;

4)项目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节能办 联系人:肖本超 电话:2833129

(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申报要求

2017年度已竣工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总投资及完成情况,项目经济、环境效益等;

B、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项目能评、环评文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5)项目投资发票;

6)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文件资料,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7)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来源、利用量证明材料;

8)项目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节能办 联系人:肖本超 电话:2833129

(四)省级节水型企业

1、申报条件

新认定省级节水型企业。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节水型企业创建情况,节水效果等;

B、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省级节水型企业相关认定材料;

3)项目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节能办 联系人:肖本超 电话:2833129

(五)市级工业绿色制造体系

1、申报要求

新认定市级绿色制造体系企业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绿色制造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等;

B、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业绿色制造体系认定证书或者文件;

3)项目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节能办 联系人:肖本超 电话:2833129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资金支持方向

依据当前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循环经济示范市的创建需要,2018年度循环经济引导资金重点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间循环利用专题。园区(区域)能量梯级利用项目,企业之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铜、硫磷、石灰石三大产业循环链补链项目,开发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等。

2、资源综合利用专题。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尾矿、磷石膏等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农作物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等。

3、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专题。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我市范围内;

2、符合引导资金年度支持方向;

3、企业管理和运作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4、支持2017年以来已建成项目,已获市级循环经济引导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5、同一单位只能选择一个专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资金申报实行属地管理。企业向属地发改委申报,属地发改委初审汇总后于730日前报市发改委。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同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并按顺序列目录、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并在封面标注所申报专题(如:企业间循环利用专题)。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企业间循环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建设专题须提供项目基本情况简述(包括项目实施单位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完成情况、建成运行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总字数不超过1500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必备要件(包括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环评、用地、规划、能评等相关证明文件)、项目建成证明材料(消防、环保、建筑工程等专项验收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资审计报告等)。

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需提交单位基本概况、发展循环经济做法,主要教育特色、已建成教育设施、循环经济教育接待安排及下一步教育示范建设安排等。申报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须公开接待参观教育活动。

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需提交单位基本概况、发展循环经济做法及成效、循环经济示范内容、单位循环经济实施方案等。

请相关企业向市发改委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供市财政局要求的“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五)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市转型办) 联系人:郑小保 电话:5880589

六、鼓励矿山企业关闭退出

(一)矿山企业关闭退出项目

1、申报条件

2017年度已经关闭退出并经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验收的非煤矿山和小砖窑企业。

2、申报材料

A、铜陵市非煤矿山企业关闭退出奖励资金申请表;

B、企业基本情况;

C、企业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矿山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D、县(区)职能部门核准(核定)的产能(门数)证明材料;

E、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验收资料(包括相关设施设备拆前、拆中及拆除后照片)以及相关证照收回或注销证明材料;

F、承诺书;

G、其他证明材料。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矿管办 联系人:卜丁国,电话:2825671

(二)绿色矿山创建项目
1
、申报条件

2017年度前已经获得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的非煤矿山企业。

2、申报材料

A、铜陵市市级绿色矿山奖励资金申请表;

B、企业创建绿色矿山基本情况;

C、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D、企业申报创建市级绿色矿山规划方案审查批复;

E、市政府授予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的批文;

F、承诺书

G、其他证明材料。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矿管办 联系人:卜丁国,电话:2825671

七、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当年新建或续建且2017年设备固定资产投资达1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A、获得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批文证明材料;

B、2017年度设备固定资产投资发票。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张也弛,电话:2813988。

(二)中小企业工业园(创业园)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工业园(创业园)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是2017年经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园区)。

2、申报材料

2017年获得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认定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园区)资质批文证明材料。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张也弛,电话:2813988。

(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1)2017年度经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2017年度经上级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

2、申报材料

A、2017年获得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2017年度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批文证明材料。

B、2017年度服务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活动次数不小于4次,服务总人数不少于100人。

3、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张也弛,电话:2813988。

申报时间(除循环经济类项目)

企业于710日前向属地工业主管部门申报,属地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于715日前报市经信委,中央、省、市属企业于710日前报市经信委。

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本次受理的为2017年项目,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政策支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项目单位按照不同类型的奖励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如实备齐项目申报材料,并填写《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项目初审。属地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材料初审,将《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汇总表》(附件2)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项目类别分别报送市各受理部门。(附件1、附件2在市经信委网站下载)

三、项目审核。市各受理部门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管理渠道分别成立评审小组,负责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其中企业设备补贴、节能、信息化及智能制造投资、资源综合利用、平台投资类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将审核结果反馈市经信委产业规划科汇总。联系人:沈威,电话:2877474

四、公示拨付。市经信委负责对市各受理部门审核意见进行汇总,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按照职能分别审核,提出拟扶持项目名单并分别在市各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和县(区)财政局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各自承担的兑现政策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

申报责任

一、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追回奖补资金,3年内取消申报市级财政奖补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初审责任。县(区)负责项目初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县(区)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负责。经初审合格的项目方可向市级申报。凡工作不负责任,将初审不合格的项目向市级申报,一经发现取消享受奖补资格,并逐级追究初审人员责任。

三、受理责任。市各受理部门负责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

四、审核责任。市各受理部门会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项目的检查、审核,提出项目审核意见。审核人员对审核结果负责,对因审核工作失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五、项目抽查。市财政局对审核的奖补项目进行复核和监督审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要求有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进行整改。

 

六、资金管理。奖补资金按照申报渠道拨付到项目单位,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