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即将发布的《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聚焦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上海制造”品牌,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应当符合《2018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 申报条件
(一)建设类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二)建设类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完成期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
(三)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或单位须具备必要的资金、技术、团队、服务等基础和能力,且须纳入本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另行发布),采取后补贴或奖补方式予以支持。
(四)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载体建设类项目申报主体须为产业园区管理或运营方,须经所在区推荐申报,鼓励其联合相关服务机构或园区工业企业进行联合申报。
(六)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立项支持的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评定。
三、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网上填报,分类填写,在线打印)。
2、项目建设或服务实施方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纸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5、申报单位需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申报单位盖章),如有2017或2016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可一并提供。
6、平台推广和服务能力提升类项目须提供平台推广或专业服务的有关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费用支付凭据复印件(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迄今)。
7、载体建设类项目联合申报单位,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资金投入计划以及相应考核指标,并附合作协议或合同。
8、申报单位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9、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服务能力的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还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 申报受理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按照不同的申报方向,分别填写对应的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7月9日10:00- 7月23日16:00(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书面申报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我委。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接收时间:2018年7月24日- 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或世博村路300号2号门)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三)咨询电话
1、业务咨询
条目1-5,9(除智能化生产部分) 李海涛 23119419
条目 6-7 何 炜 23112795
条目8 吴 昊 23117605
条目9(智能化生产部分) 陈可乐 23119400
2、技术支持
网上注册、填报及材料上传:60801111-2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重点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与汽车、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钢铁化工、都市产业等产业领域,通过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载体建设、支撑体系、创新应用等示范项目与服务能力打造,培育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生态,提升本市基于互联互通的智能制造、基于数据驱动的创新发展、基于组织创新的资源动态配置能力。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1.平台建设。支持产业骨干企业建设独立运营的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实现面向特定行业的生产过程设备状态监测、故障诊断、预测预警、工艺控制、质量控制,以及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城市轨交、化工制品、高端装备、智慧水务、食品医药等领域开展本地化和国际化的网络协同研发、供应链集成管理、产品远程运维服务等,实现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显著带动;支持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实现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开发工具、微服务框架、建模分析通用型架构集成,实现跨领域多类型设备接入,多平台间的互联互通,跨行业应用整合与开发,为跨行业企业服务。

2.平台推广。支持研发设计工具、生产管控软件、业务管理系统等传统工业软件向平台迁移,促进实现工具上平台项目;支持关键零部件加工设备、电子装配设备、半导体封装与测试设备、发动机与机床设备、泵阀类设备等生产线的设备参数、工艺参数、环境参数的数据采集与云端集成共享,促进实现数据和设备上平台项目;支持实施协同设计制造、生产管理优化、设备健康维护、产品智能服务等核心业务系统迁移至云端,实现高效集成应用模式,促进实现能力上平台项目。

二、工业互联网载体建设

3.重点支持本市两化融合基础较好的重点产业园区通过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现传统产业整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的项目,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园区。通过政策聚焦和资源整合,重点实施园区企业工业互联网能力提升的总体规划和整体实施,提升区域制造资源共享和协同水平,形成本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三、工业互联网支撑体系

4.服务能力。对纳入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的各类服务商,支持其为各类型工业企业提供咨询规划、数据分析挖掘、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系统综合集成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

5.标识解析。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建设项目,以及造船、汽车、工程机械、机加工等重点产业的供应链上下游的标识解析应用项目。

6.工业APP。支持基于移动架构的工具类工业APP,包括研发设计类、生产制造类、经营管理类、售前售后服务类等;支持面向预测性维护、协同研发、全生命周期管理、工控安全等特定应用和场景的行业通用、企业专用及基础共性的新型工业APP。

7.新型工业软件。支持操作系统、实时数据库、工业仿真软件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支持与智能仪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新型传感器等设备实现数据互联的智能工厂信息系统;支持工业大数据挖掘、分析、处理工具。

8.工业信息安全。面向设备、控制、网络、平台和数据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支撑项目,支持汽车、电力、装备、石化、水务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应用示范;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的防护能力评估及达标加固项目;面向工业互联网的网络安全综合检查、攻防演练、仿真验证等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四、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

9.支持重点产业领域龙头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开展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等应用模式创新项目,实现基于企业现场数据集成整合的生产制造过程智能化应用,基于网络、数据驱动的生产资源配置新模式,基于供应链数据集成和企业数据垂直打通,基于产品全流程数据采集分析的智能化服务,推动生产制造过程降本增效、全产业链协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支持标准:

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支撑平台和集群发展类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支持比例和金额可以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资金拨付:

对于专项支持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支持资金的50%,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尾款。

对于专项支持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后补贴方式,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