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南山区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计划等6类计划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接受申报计划 

  1、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计划 

  2、科技奖励支持计划 

  3、“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 

  4、标准化工作(TCSCWG)支持计划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支持计划 

  6、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助计划 

  二、申报时间 

  本批计划申报时间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7月20日。 

  三、申报平台 

  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2、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申报单位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五、特别说明 

  1、“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资助项目所需材料中第8项里验资报告出具方必须为南山区审计局财务及绩效审计项目协审服务(3年)中标单位,具体名单详见:http://ns.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38209154。 

  2、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营利性机构,个人以及科技奖励支持计划、“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支持计划的申报对象不受财力贡献限制。 

  3、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4、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

  (1)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2)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同时,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六、项目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1、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计划 

  科室:高新技术产业化科,咨询电话:26542235

  2、科技奖励支持计划和“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 

  科室:科协工作部,咨询电话:26565794

  3、标准化工作(TCSCWG)支持计划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支持计划 

  科室:园区发展科,咨询电话:26561905

  4、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助计划 

  部门: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6470441

  各计划申报条件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附件下载:1、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
2、科技奖励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
3、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
4、标准化工作(TCSCWG)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支持计划操作规程.docx
6、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助计划操作规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