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社会组织:
为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海淀区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效结合,强化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作用,根据《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号)、《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号)、《关于建设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的实施意见》(海行规发〔2015〕7号),本年度拟组织两轮专项资金申报,现开展2018年度第一轮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号)、《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号)、《关于建设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的实施意见》(海行规发〔2015〕7号)及《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关规定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且申报项目为以前年度已递交申报材料并通过审核的延续性项目(新增项目待第二轮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请登录“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zxzj.zhsp.gov.cn/)申报,并按平台申报指南的份数等要求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轮平台申报时间及纸质申报材料接收时间: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7日。
四、政策咨询
根据专项资金申报操作指引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负责接受政策咨询。
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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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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