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328号,请见科技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为做好我省的该类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有关部属及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与省科技厅联系推荐事宜;企业及其他单位须由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将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审核后再向上推荐提交。

二、省内各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认真把关,了解申报单位/团队、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对照科技部相关通知中的申报要求、申请资格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进行审核,对所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需经设区市科技局(科委)推荐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主动提前与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科委)相关处室联系沟通。

四、申报单位严格对照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填报。在线填报时,“推荐单位”栏请填写“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五、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

六、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27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在线填报、提交,为省科技厅在线审核提交预留时间。申报单位通过系统生成打印预申报书,按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及时报送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

(二)有关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直报的高校院所于2018年1月3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相应的项目预申报书材料(各一式1份,签字盖章齐全规范),报送至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建议有关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及高校院所科技处、项目申报单位同时做好预申报书的备份留存。

联系人:江苏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吴三毛  刘素生

电 话:025-58708856    025-57716995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

邮  编:210008 

附件:推荐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