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朝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组织开展2017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时间

20171030-1124

二、项目申报主体

在朝阳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本次征集主要针对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发生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朝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同一企业原则上每年只享受一次政府资金支持。同年已享受朝阳区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本引导资金在同一年度内不再予以支持。

四、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cycyzj.bjchy.gov.cn:8080/),完成注册,进行资金申报,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封面及骑缝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124日前提交到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杨昌昌         联系电话:6509064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楼151527

附件:《朝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

 

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