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朝阳区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办法》,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组织开展2017年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时间
2017年10月30日-11月24日
二、项目申报主体
在朝阳区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朝阳区“十三五”时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需提交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朝阳区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同一企业原则上每年只享受一次政府资金支持。同年已享受朝阳区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本专项资金在同一年度内不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