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海淀区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创新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9日 信息来源: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链,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发布2017年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创新服务奖励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主体开展创新服务。鼓励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参与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行业交流、市场拓展、构建专利池、区域创新合作等工作,加强对其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分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二、申报主体条件

1.符合海淀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产业方向,资源整合能力突出、运营管理机制完善、行业影响力大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专业服务能力突出、能够提供有效支撑的高校院所、专业服务机构。

2.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注册地必须在海淀区。

3.非实体注册的产业联盟的理事长单位或秘书长单位、高校院所、专业服务机构,必须在海淀区注册。

三、申报项目条件

1.围绕海淀区及海淀园各项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园区各处室开展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产业促进及相关业务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工作成果。

2.以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为核心,围绕海淀区“互联网+”行动、京津冀一体化、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减人增效、创新创业、国际合作、项目引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军民融合、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人才服务等重点方向,自发开展相关工作,并形成一定工作成果。

四、申报材料

《2017年海淀区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创新服务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

鼓励企业完善信用建设,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申报单位必须提交信用报告,30万元以下上的申报单位自愿决定是否提交信用报告。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8月30日- 9月30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产规处

联 系 人: 石钟山 欧阳萫


2017年海淀区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创新服务奖励资金申请报告.docx
关于在2017年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服务奖励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