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安排,启动2017年重庆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领对象

  申请对象为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即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渝科委发〔201736号)有关规定,并已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入库管理。

  二、 发放类型、面额和适用对象

1.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每年申领一次,额度为2万元,用于向接券机构购买研究开发、委托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

2.双高企业培育创新券。首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额度为20万元;首次达到牛羚企业、瞪羚企业标准的,额度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和购买科技服务。

3.挂牌成长创新券。限双高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评级为AC档的企业申领。首次申请在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新三板挂牌的,额度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和购买科技服务。

  三、 申领程序

  科技创新券通过管理系统(http://www.csti.cn/uc/)自愿申领。

  未入库企业,需在管理系统注册申报并通过审核。已入库企业,登录管理系统后进入"我的创新券"栏目,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合适的创新券类型和面额,在线申领。

  除高新技术企业申领双高企业培育创新券申领时间为即日起至高企申报截止日期后7日止外;其它创新券申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1231日止。

  四、 创新券形式、使用与兑现

1. 采用电子券形式,统一实行网上自主使用、线上交易、事后补助。

2. 企业领取双高企业培育创新券和挂牌成长创新券后,可向入驻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http://www.csti.cn)的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挂牌上市辅导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服务,并使用创新券进行结算,待成功在新三板或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或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成功交易部分创新券由服务机构申请兑现,剩余部分由企业直接申请兑现。

3. 企业领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后,可向入驻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研究开发、委托检验检测等服务,成功交易后由服务机构申请兑现。

4. 本年度创新券使用有效期至20171231日,逾期自动作废。

  五、 联系方式

1. 入库咨询:

  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67513887

2. 政策咨询:

  市科委科技金融处 67513235

  附件:重庆市科技创新券流通关系示意图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