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海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范围

  (一)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产业集聚明显、要素集中突出并经国家(省)科技主管部门牵头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加强创新研发、创新服务和创新孵化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创新研发。一是对新认定的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予以资金奖励;二是对新认定的2016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予以研发资金补贴;三是对新认定的2016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予以资金奖励;四是对企业承担的2016年度在本省区域内立项实施的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予以配套资金支持。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一)支持方式: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为无偿资助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资金奖励;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为研发补贴资金支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为资金奖励;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予以配套资金支持。

    (二)支持额度:

     1、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项目规模、功能和专家评估意见,给予50--200万元资金支持;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3、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研发补贴资金:新认定的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一次性给予产品研发费用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补贴资金支持;

 4、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奖励资金: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资金奖励;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金奖励;

 5、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企业承担并在本省区域内建设实施的国家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给予2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在海南省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申报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条件:拥有一支为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化提供共性技术、资源共享服务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能为基础研究、高技术发展和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服务;具备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开放性服务的管理机制基础;能够提供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自筹资金、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

(三)申报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条件:新认定的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四)申报新认定的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补贴资金条件:新认定的2016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

(五)申报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资金条件:新认定的2016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六)申报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金支持条件:承担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见附件2);

    2、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1、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见附件2);

    2、申请报告;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开户行及账号等必要的相关材料。

(三)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补贴资金

1、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见附件2);

2、申请报告;

3、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产品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开户行及账号等必要的相关材料。

(四)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资金

1、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见附件2);

2、申请报告;

3、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文件、牌匾(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开户行及账号等必要的相关材料。

    (五)国家级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金

    1、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见附件2);

    2、申请报告;

3、国家或省部门的相关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获国拨资金支持的项目还需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开户行及账号等必要的相关材料。

    以上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不含封面)需编写页码,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五、时间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7:00前。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59号窗口),联系电话:65203097。

    (二)申报咨询方式

     海南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人:陈建文 65309922,13976909347。

 

     附件1.海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2.海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