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7年度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沪张江高新管委〔2017〕86号)有关要求,2017年度重点项目在线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9:00至6月28日17:00。


申报主体请登陆“中国上海”主页上的“审批事项”栏目,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ic.gov.cn/czkjtr/)进行在线填报。为提高徐汇区项目质量和申报效率,现就有关申报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1.申报主体的注册地、税管地在漕河泾园(徐汇)、徐汇园四至范围之内。

2.申报主体和申报项目应符合徐汇区产业发展导向,符合漕河泾园(徐汇)和徐汇园产业定位。


3.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各级(国家、上海市、徐汇区)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


4.申报主体应在申报截止日之前,按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要求完成2016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按市科委要求完成“2016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否则原则上不予推荐。


5.申请股改上市补贴的企业,除了应当符合以上4条标准以外,请直接联系所在分园的科技融资服务平台(漕河泾园: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薛科,13761037258;徐汇园:上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洪蕾滟,13764493721)汇总后统一申报。


6.评审类(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项目执行期原则上统一为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并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中期评估指标。


请各单位对照以上原则,认真开展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并同步准备好预审推荐环节的汇报ppt,区科委将结合申报主体和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项目的质量和绩效。


区科委联系人:周陈昌 联系电话:64698264



上海市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