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7﹞53号)要求,组织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支持的重点方向

  (一)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

  一是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开展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关键技术、行业应用基础性标准研究,开展试验验证;建设试验验证平台,推进智能制造标准贯彻实施的公共服务平台。二是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重点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五个方面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应用。

  (二)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

  围绕《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十大领域‘一揽子’突破行动”关键核心瓶颈要求,核心零部件(元器件)重点支持机器人减速器、高速列车设备部件、智能终端核心芯片等方面;关键基础材料重点支持高温超导材料、生物基材料、石墨烯、特种陶瓷和人工晶体等新材料;先进基础工艺重点支持集成电路封装、增材制造等工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在北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资金。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

  3.详细申报要求参见附件1、2内容。

  (二)支持方式

  工信部专项资金将采取分阶段目标、分阶段考核、分阶段下达的后补助资金管理模式,根据实施进度和实施目标完成情况分批下达专项资金。工信部确定项目后,先行拨付部分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后再行下达后补助资金。

  (三)优先支持

  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优先考虑;对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区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1.智能制造项目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13份,附电子版)报送至我委智能装备处。

  2.工业强基项目于2017年6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10份,附电子版)报送至我委相关专业处室。

  (二)申报资料

  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准备资料,限时报送资料,逾期将不予办理。

  

  联系处室及电话:

  智能装备处57587727/10;规划发展处57587529/06

  科技标准处57587651    ;绿色环保处57587582

  电子信息处57587807    ;汽车交通处57587670

  都市产业处57587800    ;生物医药处57587771

  软件服务处57587519

  

  附件:1.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要求

           2.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申报要求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