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更好地支撑引领全市发展转型升级,根据省《2017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苏南自创区发〔2017〕1号),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的相关要求,瞄准 “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一核两区多园”的创新布局,集聚创新资源、释放创新活力,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加快推进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到2017年底,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7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25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5%。(牵头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科技局)
  二、加强创新型园区建设,加快提升园区创新发展水平
  围绕国内领先的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高水平创新型园区建设行动,加强统筹谋划,集聚优势创新资源,提升园区创新发展水平,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型园区。
  1.加强园区特色战略产业培育发展。按照省“一区一战略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担任务,瞄准我市“十大产业链”建设,着力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能源、碳材料等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积极争取和实施省地联合招标项目,并组织实施100项市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教城管委会,各辖市、区政府,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全面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园区建设。推进常州科教城建设机器人及智能硬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两个国家级高新区对标找差和争先进位,促进中以常州创新园国际化进程,加快西太湖省级高新区(筹)、江苏中关村省级高新区(筹)建设步伐,大力建设中国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和常州科技街,鼓励其它科技产业园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教城管委会,各辖市、区政府,市科技局)
  3.开展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配合省科技厅做好两个国家高新区建设绩效考核工作,积极争取相关奖励补助。配合省科技厅做好2016年度省级以上高新区综合评价工作。健全高新区统计制度,引导高新区更大力度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4.加快“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积极争取省赋权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实行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并争取开展“区域评估”试点工作,推行“一层全链审批”,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牵头单位:市编办、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5.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区域试点示范向纵深发展。支持“一核两区多园”建设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和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6.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围绕重大项目提升年的要求,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新建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向园区集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安排重大创新项目用地。(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
  7.推进高新区绿色发展。高标准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创建循环化改造示范区试点园区、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和绿色产业孵化园。(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
  三、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深入实施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一批在国际上具有话语权、引领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完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8.加大“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扩大“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库,重点培育50家左右创新型领军企业,350家左右科技上市培育企业,125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百强创新型企业、省创新示范企业、省“小巨人”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
  9.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五大机制,举办好第十二届“5?18”展洽会及全球石墨烯大会,建设好“天天5?18”一站式科技服务平台,吸引一批能够引领和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高端人才、重大创新成果和创新平台落户常州。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1000个,其中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100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教城管委会,各辖市、区政府)
  10.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积极推进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鼓励开展研发机构贯标工作。新建100家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90%左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围绕全国一流的智能制造名城建设目标,深入实施高附加值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行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培育国内一流、国际有竞争力的高端产业,建设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先进制造业高地,打造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11.推进前瞻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加快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程,瞄准未来战略需求和供给侧短板,围绕石墨烯、印刷电子、传感器等若干重要领域,择优实施一批市级重大科技项目,超前部署一批前瞻性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12.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实施“三位一体”工业转型升级战略,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及生物技术、轨道交通、航空装备、节能环保、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等新一轮十大产业链建设,通过创新能力的提升增强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引领全市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13.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鼓励引导企业创建一批智能车间。实施工业强基行动,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培育数字企业和“互联网+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站。(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14.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提升常州科教城省级科技服务示范区建设水平,支持国家科技服务业武高新区域试点、江南石墨烯研究院行业试点工作,建设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与常州科技街,制定常州市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五、坚持开放创新,加快构建国际产业科技创新网络
  深入实施开放创新行动,进一步完善产业创新全球合作伙伴关系网络,更大力度“引进来”、“走出去”,构建开放式产业科技创新网络,加快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全面提升开放创新水平。
  15.完善产业创新全球合作网络。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等机遇,深化与以色列、英国、美国、德国、俄罗斯等重点国别的产业研发合作,强化与英国牛津大学、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促进协会科技交流,积极构建适应我市产业需求的全球创新协作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16.更大力度“引进来”、“走出去”。鼓励引进国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等在常州设立国际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开发机构。推动有条件的骨干企业“走出去”,采取并购、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辖市、区政府)
  17.支持园区开放创新。支持各园区加强与世界创新强国和高科技园区开展合作,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园区。加快中以常州创新园建设步伐,把园区建成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的示范园区和以色列在华投资的重要基地。(牵头单位:武进区政府、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18.加强人才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首席外国专家项目和重点外国专家项目,利用急需紧缺外籍人才引进条件的放宽机遇,加快海外“高精尖缺”人才的引进。落实上级机关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和签证审批权下放等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
  深入实施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行动,加强资源整合,强化政策集成,完善服务功能,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19.加快发展创业孵化载体。深入推进“创业常州”示范工程“六大行动”,发展一批与新兴产业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支持常州、武进两个国家高新区建设提升省级众创集聚区。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加速器或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平台。2017年新增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创业平台超2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辖市、区政府)
  20.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完善市层面“苏科贷”操作规程,加强管理规范,严控信贷风险;扩大“苏科贷”合作银行,提升企业服务覆盖面,带动辖市区开展“苏科贷”业务。积极争取省天使投资引导、省风险补偿资金等上级政策、资金资源。鼓励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推进常州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创新区建设。探索知识产权保险等业务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科教城管委会)
  七、加强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提升创新资源集聚能力
  围绕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目标,提升我市重大科技平台的建设水平,培育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产业科技研发基地,形成一批重要战略创新力量。
  21.加快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建设江苏中科智能院、南大常州院等30多家重大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其对我市科技园区的支撑作用。积极争取“神农大科学装置”落户我市。(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各辖市、区政府)
  22.建设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所。支持江南石墨烯研究院、北化常州研究院成为省产研院正式研究所,推动江苏集萃轨道交通装备研究院、中国国际传感谷成为省产研院预备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各辖市、区政府)
  八、推动创新政策落实,积极开展先行先试
  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类科技创新政策,并出台市创新政策,构建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23.深入落实科技创新“40条政策”。加快落实“科技创新40条政策”和“知识产权强省18条政策”。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4.推广落实中关村“6+4”政策。根据国家相关部委推广中关村政策部署要求,按规定简化手续,缩短周期,确保政策逐条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则减、应免尽免。(牵头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
  25.全面落实普惠性财税政策。全面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重点政策落实。(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辖市、区政府)
  26.落实和完善人才政策。积极争取省“人才新政26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有关人才政策措施》的政策支持,加快制定常州市人才新政。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建立健全一体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将人才发展绩效纳入市、县经济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各辖市、区政府)
  九、强化统筹推进,加快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
  统筹整合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空间布局和科技要素市场,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加快形成一体化创新发展新格局。
  27.推进一体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常州示范区创新服务整体水平,围绕发展需求,对接并完善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创新政策服务、科技投融资服务、开放创新合作、“双创”服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功能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专业化服务。积极做好2个国家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的线下服务站点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28.落实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调整。按照省苏南办的要求,依据现行《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的强制性内容要求,完善示范区空间规划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示范区空间布局,统筹区域创新载体、产业发展和空间结构布局。(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辖市、区政府)
  29.推进创新型城市、县(市、区)和乡镇建设。按照国家《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和省要相关求,做好常州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总结评估工作。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加快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建设。充分发挥科技镇长团的作用,促进人才、项目、成果等创新要素向基层流动集聚,激发基层创新活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30.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省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服务网站高效对接。全面推进重大科学装置、科技基础资源、重大创新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的线上互联互通、需求对接,促进示范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工程文献、知识产权等科技基础资源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1.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增强常州创新创业整体效能,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生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示范区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各辖市、区政府)
  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大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营造示范区建设良好发展环境,确保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
  3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奖补资金及科技专项资金的支持。优化专项资金投向,更多运用市场化机制,强化对示范区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金融发展等方面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3.争取省市共同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一核两区三园”为重点,瞄准园区战略型新兴产业,遴选一批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或平台,争取纳入省市共同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范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34.进一步健全示范区建设推进机制。各辖市、区政府和各高新区要进一步健全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服务机构,完善服务体系,抓紧落实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及实施方案。支持高新区建立健全“一区多园”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各高新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示范区建设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各辖市、区政府)
  35.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示范区先行先试创新政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型企业、研发创新载体和知识产权等的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各辖市、区政府)

  附件:2017年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辖市(区)工作目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