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02日下午17:00
网上审核推荐截止: 2016年12月09日下午17:00
书面申报材料截止: 2016年12月14日下午17:00
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类不接受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结合),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申报领域
本批科技发展专项共分4个领域,32个专题:
社会发展领域(13个专题)
农村科技领域(10个专题)
产学研合作领域(7个专题)
国际科技合作领域(2个专题)
一、社会发展领域
共分13个专题: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项目, 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高端医疗器械 ,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创新医药,支持强度:30万元/项。
重大传染病防控 ,支持强度:30万元/项。
中医药联合科研专项,支持强度:30万元/项
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 , 支持强度:30万元/项。
疾病防治 , 支持强度:10万元/项
资源与环境,支持强度:重点项目100万元/项,面上项目30万元/项。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支持强度:重点项目100万元/项,面上项目30万元/项。
防灾减灾, 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发, 支持强度:30万元/项
文化旅游与体育,支持强度:30万元/项。
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专题, 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二、农村科技领域
共分10个专题
优势特色种质创制与品种选育,支持强度:重点项目100万元/项;面上项目50万元/项。
农产品绿色生产与提质增效关键技术,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农田修复与治理关键技术,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现代渔业关键技术,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林下资源培育与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现代农业装备关键技术,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食品安全与制造技术创新与示范,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示范,支持强度:15万元/项。
对口科技援助,支持强度:援疆重点项目山区信息通讯技术研究及应用、应急医疗指挥技术研究及应用100万/项,其余重点援疆援藏项目50万元/项;其它援疆援藏项目5万元/项;东源县科技扶贫项目10万元/项。
农村科技特派员,支持强度:10万元/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50万元/项。
三、产学研合作领域
共分7个专题:
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项目,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每项资助100万元。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本专题的项目采用奖补结合的后补助资助方式,即通过专家评审择优进行一次性补助。
1).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建设补助。对于初始投入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新型研发机构,择优给予一次性的建设经费支持,支持额度为每家机构500万元;对于初始投入低于5000万元的新型研发机构,择优给予一次性的建设经费支持,支持额度为每家机构300万元。优先支持省市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每家机构只能获得一次初创期建设补助。
2).新型研发机构新购科研仪器设备补贴。上一年度新型研发机构新购置的单价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原值合计超出500万元的部分,给予20%的补贴。单个机构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3).新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支出补助。对新型研发机构获得各级政府科研立项项目,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经费支出,按2016年度支出金额择优按20%给予补助,单个机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已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机构不再重复补助。
4).新型研发机构创办企业补助。新型研发机构或依托其绝对控股的投资平台利用自身科研成果创办且参股达10%以上并在广东省注册的企业,2016年度首次被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经过专家评审后按被认定的家数择优给予新型研发机构一定的补助。原则上培育孵化成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单个机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多家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创办的企业,仅能作为一家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资质。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对获得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批文的单位将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支持;对培育项目,经专家评审后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择优支持,资助经费每项300万元。本项立项不超过10项。
院士工作站建设,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支持,以事前资助方式给予每个院士工作站100万元经费支持。
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支持,以事前资助方式给予每家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50万元经费支持。
专业镇产业创新能力建设
1).专题内容第2项经专家评审后,采取事前立项补助方式择优支持,每项100万元;
2).专题内容第3项经组织专家评审后,采取事前立项补助方式择优支持,每项50万元。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示范,经专家评审后,采取事前立项资助方式择优支持,每项100万元。
四、国际科技合作领域
共分2个专题:
设立境外研发机构专题,支持强度与数量:列为重点项目,每项补助150万元,不超过10项。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专题,支持强度与数量:列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50万元,不超过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