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重点与项目类型

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在战略高技术必争领域和先导性新兴产业技术前沿,加强前瞻部署,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全面提升产业国际竞争能力,不断推动产业加快向创新链、价值链高端攀升,构筑产业创新发展新优势。

本年度专项资金按三类进行项目组织:

1.专题组织类项目(A类)。重点围绕产业创新国际化,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吸引海外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来苏转移转化,努力在若干领域实现重点技术跨越,推进我省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发挥我省优势主导产业以及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其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发标志性重大战略目标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培育具有世界影响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2.联合招标类项目(B类)。以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一区一战略产业”为导向,在国家高新区等创新基础好的地区,针对地方政府重点规划和着力培育的战略产业,采取省地联合招标方式,集中支持处于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高端攀升,促进带动高新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在推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上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3.面上择优类项目(C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为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资金链,支持能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突出高附加值的核心单元、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材料、掌握核心技术的重大整机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打通科学技术和产业经济发展之间的通道,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有一定技术成熟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

2.项目须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等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3.项目须有明确的目标产品,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完成后能够形成产品批量生产销售或重大应用示范。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201511日前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并且实现盈利。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


三、组织方式及要求

(一)地方组织方式及推荐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县(市、区)科技局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和受理工作,会同当地财政局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省辖市科技局(科委);省辖市科技局(科委)会同当地财政局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试行省直管的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由当地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直接报送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AC两类项目鼓励地方财政经费给予支持,但不作硬性要求。

2C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以近年各地立项的总数为基本数,并与各地项目管理绩效及信用记录挂钩。限额指标分别为:南京市50项,无锡市50项,常州市50项,苏州市45项,扬州市40项,南通市36项,镇江市36项(新区暂停申报),泰州市36项,盐城市36项,徐州市30项,连云港市25项,宿迁市20项,淮安市20项;昆山市8项,泰兴市6项,沭阳县4项,常熟市8项,海安县6项。

3.强化项目申报的主体责任。各级科技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有推荐项目的实际状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对个别把关不严、实施不好的地区,将采取暂停申报资格等措施。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化。

4.加强项目知识产权审查,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企业须提供与项目相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鼓励提供检索分析报告),省辖市科技局(科委)会同当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项目知识产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诚信互利的实质性合作,优先支持企业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所属各研究所的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协议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方所签订的正式法律文本,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知识产权权属。

(二)企业申报要求

1.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项目申报企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须出具信用承诺。

2.一个企业限报一个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法人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承担过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及关联企业,不得申报与原项目本质类同的项目。各种形式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本专项资金项目。同一企业已将研发内容相同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4.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新药类项目可适当放宽,并且产业化指标只作为预期性指标。其它申报项目需充分估计市场变化,科学合理预测产业化指标,确保项目验收时能达到设定的指标要求。

5.项目资金支持综合运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和后补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三种方式。无偿拨款主要用于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研发投入的补助。贷款贴息主要用于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中向银行借贷(一年期及以上)所发生利息的补助。后补助是指由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对完成合同约定任务、按照规定程序审核通过验收的,给予相应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

对联合招标类项目(B类),资金支持方式以无偿拨款为主,同时辅以后补助。对专题组织类项目(A类)和面上择优类项目(C类),资金支持方式根据不同情况运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和后补助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性评价作用,加大贷款贴息、后补助等方式的使用力度。


一、专题组织类项目(A类)

1001  海外科技成果来苏转移转化专题

1002  优势产业创新国际化专题

二、联合招标类项目(B类)

2001  生物技术及新医药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南京高新区招标)

2002  纳米科技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苏州工业园区联合招标)

2003  新型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与苏州高新区联合招标)

2004  智能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常州高新区、科教城联合招标)

2005  石墨烯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武进区政府、常州市科技局联合招标)

2006  新型环保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与宜兴环保科技园联合招标)

2007  机器人及精密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昆山高新区联合招标)

2008  海洋工程装备及现代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南通高新区联合招标)

2009  高端装备制造与汽车零部件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常熟高新区联合招标)

2010  智慧矿山及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徐州高新区联合招标)

2011  数字化成套装备及先进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与扬州高新区联合招标)

三、面上择优类项目(C类)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本年度重点支持:

3011  下一代通信及网络:

3012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

3013  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

3014  新型显示

3015  半导体照明

3016  互联网+

(二)先进智能制造

本年度重点支持:

3021  高档数控机床

3022  智能机器人

3023  航空航天装备

3024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3025  先进现代交通装备

3026  智能化作业机械

3027  高端科学仪器

3028  3D打印

 3029  信息化制造

(三)新材料

本年度重点支持:

3031  纳米及石墨烯材料

3032  电子信息材料

3033  高性能纤维

3034  新型膜材料

3035  高性能金属

3036  新型催化剂

(四)新能源

本年度重点支持:

3041  新型太阳能发电

3042  下一代核电

3043  高效风电

3044  生物质能

3045  智能电网

3046  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系统

(五)生物医药

本年度重点支持:

3051  生物技术新药

3052  化学新药

3053  现代中药

3054  生物试剂和芯片

3055  医疗器械及材料

3056  工业生物

(六)新型节能环保

本年度重点支持:

3061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及装备

3062  低能耗废水深度处理技术及装备

3063  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及装备

3064  高性能新型环境功能材料

3065  重大节能环保装备

(七)高科技农业

本年度重点支持:

3071  农业优良品种(组合)

3072  高性能农机与智慧农业

3073  新型农用生物制品及兽药

(八)其他

3081 传统产业升级

3082  苏北特色产业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