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苏州工业经济升级版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着力推动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发布《2016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2016年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江苏省产业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围绕打造苏州工业经济升级版、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等重点任务进行安排。详细内容见附件《2016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2016年执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58.210.114.17/WebHall/WebIndex.aspx

(二)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64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1、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3、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4、《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条件。

(四)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原则上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已获项目扶持的单位,未按要求办理竣工验收之前,不得申报项目。

(五)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应按《项目指南》要求提供纸质版材料,书面申报和电子文档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六)对于需提供发票数量较多的项目,网上申报时只需提供发票目录,但纸质版申报材料中需按要求附发票复印件。

三、其他

请申报企业于2016年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淡蓝色封面)送至苏州工业园区智慧城市实验室,并把电子档(做成PDF)发到联系人邮箱。


附件:2016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联系人: 王润超

邮  箱: wangrc@isip.org.cn

电  话: 0512-89167102,18896973307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