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商务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升级,按照《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为引领全力打造无锡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意见》(锡委发〔2015〕40号)、《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5〕56号)、《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锡政发〔2016〕18号)、《无 锡市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财工贸〔2016〕1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5〕39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2016年度无锡市商务发展资金 (含省商务发展切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支持范围

《无锡市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和《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切块项目。包括:

  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

  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支持服务贸易示范项目;

  支持企业电子商务发展;

  支持本地“老字号”企业拓展市场。

  具体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详见“附件1——5”。


二、基本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申报企业应符合《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14〕37号)和《无锡市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商财〔2016〕23号 锡财工贸〔2016〕1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无锡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近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纪录或其他不良纪录;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及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

(三)项目审批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完备;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足额落实到位。

(四)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2015年。

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5”。

三、项目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1——5”。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要求

   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即日起可登陆“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申报入口 (http://cyzxzj.wuxi.gov.cn/),选择“商务发展资金”项下相应项目进行网络预申报(未在该申报系统中注册的企业先行注册再登 陆及申报),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各区商务、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上报。通过市商务局网络审核、同意接受的项目,由各申 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打印申请书PDF,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分别于4月5 日、8月15日前完成对第一批、第二批初审合格项目材料的盖章确认,联合填报项目分类汇总表,与正式申报材料一份一并报送市商务局。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网上注册时需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申报单位取得联系。如申报材料不符要求或需补充完善,主管部门将通过网络受理模块及时向各申报单位反馈意见。

2、各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申报项目并获准递交后,下载打印申请书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和单位公章;项目总结做到简明扼要;文本制作要求环保、精简、节约,不铺张浪费,双面打印。

3、部分项目要求申报企业提供由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企业信用情况将作为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的参考因素。具体办 理流程为:企业登录“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系统”(http://xypj.wuxi.gov.cn),注册登录后获取企业信用评价数据,并于 7个工作日内至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地址:无锡市永乐路新江南花园 118号,联系电话:85021851)领取正式书面信用评价报告。

4、各区商务部门按照要求尽快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和不重复。市商务局、财政局将通过书面材料审核、 组织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审计等形式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并予以公示,分别于5月1日前、10月1日前完成第一批、第二批项目审核立项。

5、市商务局将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申报过程中发现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相关单位五年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市商务局财务处联系人:季安娜     电话:81822999

  市财政局工贸处联系人:黄晓峰     电话:81822328

  附件: 1、2016年度外经贸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度服务外包项目申报指南

              3、2016年度服务贸易项目申报指南

              4、2016年度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

              5、2016年度“老字号”连锁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无锡市商务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6年3月9日

  

附件4:

2016年度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电子商务企业项目投资资助(市级项目)

  对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2015年在线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增幅达到30%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应用电子商务交易业绩奖励(市级项目)

  对电子商务企业(含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2015年在线交易额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项目申报材料

(一)电子商务企业项目投资资助

1、电子商务企业项目投资资助申请书(系统填写后打印);

2、单位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等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3、2014、2015年度在线交易额证明材料;

4、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

5、2015年以来项目实际投入运行费用汇总表、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具体包括用于项目建设的软件开发费,含软件设计、程序编写和测试、软件采购和外 包;硬件建设费,含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器等设备采购、数据线路租用;人员培训、宣传推广费,含场地、师资、培训材料等);

6、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项目申请书后材料清单。

  

(二)应用电子商务交易业绩奖励

1、应用电子商务交易业绩奖励申请书(系统填写后打印);

2、单位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等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3、2015年度在线交易额证明材料;

4、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

5、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项目申请书后材料清单。

市商务局电商处联系人:过震宇  81823068


【咨询服务】江苏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科技合作部

            0510-85347320 尹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