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日期:
2016年4月4日—4月15日
申报机构:
各区县经委(商务委)报市经信委技术进步处
1、重大项目产学研联合攻关
朱慧敏: 61717689、18121388229
倪晓杰:61717672
孙 跃:23112763
2、产业创新联盟建设
杨 栋:61717632、18121388216
朱 镕:23112746
3、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
马怡靖:15601807133
俞 彦:15601807100
李 蕾:23112789
技术支持电话:60801111-2。
具体内容参见: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第一批)的通知》 沪经信技〔2016〕76号
http://www.sheitc.gov.cn/jsjb/669434.htm
基本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中产业创新联盟专题可由经本市社团局批准成立的联盟组织申报,也可由未经社团局批准的联盟牵头单位进行申报;
(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四)项目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并承诺投入必要的资金及落实实力相当的研发团队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五)所申报项目为在建或待建项目,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
(六)同一项目当年度只能选择一个专题申报。已承担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支持资金项目、且超过项目执行期尚未提交验收材料的单位,原则上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