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我委负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1份),于3月14日前送达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我委审核通过的,申报书不需再取回;对未通过审核的,我委将通知申报负责人,退回申报书。(注:办事大厅
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办公时间:9:00-16:30,联系人:曹飞宇 电话:8008205114)
各重点专项联系人如下:
(1)“纳米科技”重点专项
联系人: 蒯本君 电话:23112530;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
联系人: 杨延峰 电话:23112556;
(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
联系人: 周婧 电话:23112528;
(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
联系人: 董潋滟 电话:23112524;
(5)“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6)“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7)“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8)“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9)“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
联系人: 刘春华 电话:23112511。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