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外交部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了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项目。本项目将在2016/17年度资助至多20名中国公民赴英国攻读一年制授课型硕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本项目奖学金获得者可选择MBA课程以外的任何专业进行学习,优先资助学科领域为:
1. 城镇化
2. 创意产业
3. 外交和安全政策/国防
4. 公共政策
5. 司法/法律
6. 经济/金融
7. 贸易/投资
8. 科技
9.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10. 能源与气候变化
11. 媒体
12. 社会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政策/人权/司法改革)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选派规模:20人。
三、资助内容
本奖学金的全部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和英国外交部将平均分担。每个奖学金包括上限为12,000英镑的学费、奖学金获得者本人的每月生活费、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及其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英国外交部同意的补贴。任何超出12,000英镑的学费将由奖学金获得者本人负担。
四、申请条件
1.申请时为中国大陆公民,学业结束后须返回中国。
2.申请时不在海外工作或学习。
3.拥有由中国政府认可的大学学士学位,已经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亦可申请。
4.截止2015年11月3日,申请人须至少已拥有2年工作经验,有管理和决策职责。
5.申请时年龄在26岁至45岁之间(1970年11月3日之后及1989年11月3日之前出生)。
6.具有“志奋领”项目要求的素质:有抱负、有魄力;有潜在的领导才能;思维活跃、具有创新和创造才能;能快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7.申请人不得是英国政府,包括外交部、英国驻华使馆、英国文化协会、国际发展部、国防部、商业创新技能部和签证及移民服务及英联邦大学协会,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 其附属机构的职员、职员亲属或离任不到两年的前职员。
8.英语条件:雅思(学术类)总分不低于6.5,单项不低于6.0。申请人可最晚于2016年7月14日前提交有效雅思考试成绩复印件。
9.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应于2015年11月3日之前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英方网上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
英方网上申请请登录http://www.chevening.org/apply/。
(三)纸质申请材料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原件(须由人事部门出具,带文号并加盖公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须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合格的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可最晚于2016年7月14日之前提供)。
5.一份申请英国院校的证明文件(例如英国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正在申请中的信函、学校发送的申请号码证明信或是咨询校方申请的信函均可)。
该学校无需是申请人最后确定的院校。
6.向英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
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须于2015年11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六、评审、录取办法
2015年12月-2016年2月,中英双方将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人员将参加2016年3-4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英国驻华使馆统一安排的面试,面试语言为英语。面试结果将于2016年5月公布。2016年6-7月通过面试人员按照项目要求自行联系英方院校并提供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经中英双方同意的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16年7月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通过面试人员须自行联系英国大学并获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后,才能获得奖学金并收到录取材料。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前后,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超 联系电话:010-66093565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 cliu@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15年11月3日前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申请人须同时完成英方的网上申请,具体请登录http://www.chevening.org/apply/ |
2 | 2016年3-4月 | 初审并面试 | 中英双方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人员将参加中英双方于2016年3-4月安排的面试 | |
3 | 2016年5月 | 通知面试结果 | ||
4 | 2016年6-7月 | 确认英国院校录取通知书 | 面试通过者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认提交英国院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 申请人须于2016年7月14日之前提供英语合格证明 |
5 | 2016年7月 | 录取 | 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发放录取材料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6 | 2016年8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请参阅录取材料中的《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 |
7 | 2016年9月-10月 | 派出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